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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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 16: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8年10月28日,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成果发布及研讨会在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召开。全国人大农村和农业委员会法案室主任何宝玉、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等一批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副市长邱晓磊介绍了义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义乌市在全国首次提出了农户资格权概念并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被写入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2018年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我国将采取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方式,对现有宅基地制度进行改革,并从法理层面积极探索“三权分置”的实现方式。2018年5月25,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推进会上,提出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载体、形式、外延界定按法理进行改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课题组承担了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课题组结合义乌市和其他试点地区在宅基地改革方面的实证研究,在义乌市针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行了充分而细致的调研,实地走访了义乌的许多村庄和农户,听取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该报告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发展沿革、现行宅基地使用权制度面临的困境及其根源、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大意义、“三权分置”改革的落实路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的来源、“农民集体”法人成员资格的确认标准、宅基地资格权的内容与实现方式、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义乌实践经验等方面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在法理层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成果发布会上,各位专家学者听取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鲍建平的义乌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介绍,课题组成员对义乌市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成果的报告。来自全国人大农村和农业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然资源部土地政研中心、法律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义乌市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义乌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研究成果报告,并对该成果报告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意见,最终使义乌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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